申請EB5投資移民須知
當前位置:懂美國美國一直以來就是很多人很嚮往的一個國家,對於不少的人都想移民到美國生活,但是要想申請到綠卡的話,還是比較困難的,有一些人會通過投資移民(EB5)的方式申請移民到美國,但是在用投資移民這種方式申請移民時,有哪些注意事項是必須要知道的呢?
要透過EB-5投資移民取得綠卡,投資移民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是所投資金的合法擁有者,資金不能以借貸性質提供給所投資的公司,另外須符合投資金額要求與創造工作機會兩個條件。
一般情況下,在美國投資的合格金額是100萬美元,如果是在有針對性的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例如高失業率或是人口稀少的區域,最低投資金額只要50萬元。EB-5投資者必須透過投資,創造至少10個全職的工作機會,全職工作是指每人每周必須至少工作35小時。
符合條件的雇員是指美國公民、合法的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人或其他合法在美國工作的移民,不包括投資者本人、投資者的配偶及子女、任何非移民身分的外國人,H-1B工作簽證身分的非移民或未獲准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
EB-5投資者可以透過兩種方式創造工作機會,直接投資企業創造工作機會 (Direct Investment),或是由區域中心間接創造工作機會 (Regional Center Investment)。
EB-5投資者可以選擇直接投資一家新的商業企業 (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該企業可以是自己創立,或是投資在1990年11月29日之後成立的企業。另外,如果企業是在這之前成立,但透過企業重組或改組,使淨資產或員工人數至少增加40%,也可進行投資,在這類項目中,餐館、旅館、洗車行都是比較容易達標就業人口的行業,如果經營得當,還可以有較高的報酬率,但相對的風險性也高,管理不易。
區域中心的概念是間接創造工作機會,只需要投入資金,不必親自管理企業,美國目前有800多間合法的區域中心,這些區域中心遍布各地,透過集合眾多EB-5投資者的資金,投入當地的房地產開發專案,這些專案可能是商業中心、民宅公寓、交通建設、飯店賭場等,民眾可以https://eb5projects.com/projects網站查詢聯邦認可的區域中心項目。
如果投資人是成功的企業家,想在美國開疆闢土創立事業,綠卡只是附加的福利,直接投資會很適合你。如果目標是取得美國綠卡,投資區域中心可以穩當地達成目標。由於豐厚的傭金,市面上有許多詐騙與不法的公司,投資者需要謹慎選擇移民公司與區域中心,事前做好功課,就可以放心地等候並取得綠卡。
最後對EB5投資移民的常見問題總結如下:
問:誰可以申請EB-5簽證?
答:年齡符合的任何人。只要擁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投資。 EB-5對申請人沒有教育背景或工作經驗的要求。當然,申請人用於投資的資金必須來源於合法途徑。當初看音樂會的時候怎麼不想到我呢
問:EB-5申請人要多久才能拿到綠卡?
答:通常情況下,EB-5第一階段,即提交I-526表格和身份調整會用掉1年到1年半的時候,然後合格的申請人就能拿到臨時綠卡。其中I-526審批需要6個月,I-485審查又需要6個月,但是有時候身份審查會需要更多的時間,因此可能會有延遲。如果申請人身在美國境外,則需要通過領事館程序進行身份調整,這個過程大概也需要6個月的時間,而申請人獲得簽證進入美國後的幾週或幾個月內就會收到臨時綠卡。
問:如果我是國內企業的法人代表,我能用本公司未分配的利潤進行投資嗎?
答:不能,EB-5投資資金必須是申請人本人的。
問:我能藉款進行投資嗎?
答:一般情況下不行。除非借款有自己的財產做足額的抵押擔保,並且該擔保物能證明具有合法來源。
問:我能使用父母或其他親友贈予的資金進行EB-5投資嗎?
答:可以。但是申請必須證明其來源合法,比如已經完成了相關的報稅程序等,還必須證明該贈予行為的真實性,即贈予的資金在綠卡獲批之後不會被追回。
問:我能使用共同賬戶上的資金進行EB-5投資嗎?
答:可以。但是這個共同賬戶必須僅屬於申請人與其配偶。與其他親友的共同賬戶則不合規定。
問:什麼是臨時綠卡?
答:臨時綠卡就是被附條件的綠卡,條件即為有效期只有兩年。 EB-5申請人在收到永久綠卡之前必須經歷臨時綠卡的階段,當申請人的除去條件申請獲批之後,申請人及其直接親屬就可以獲得永久綠卡了。
問:我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答:您可以參考前文“EB-5與EB-1C移民簽證之比較”中提到的證明材料與文件。但是你仍然需要諮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因為每個申請人都一定具有個案特點,不可一概而論。
問:我需要準備多少材料?
答:通常來說,越多越好,尤其是資金來源的證明材料,因為移民局會著重審查。
問:EB-5是對全世界所有國家的人都適用嗎?
答:是的。
問:子女身份保障法(CSPA)在EB-5申請中適用嗎?
答:一般來說是適用的。 CSPA是保障子女作為主申請人的受益人的資格不會因為審理時間的推移而喪失的法律。只要在提交I-526表格時,子女依然是21歲以下未婚,那麼即使在綠卡批准之前他超過21歲,他的資格也不會因此而喪失。(多媒互動/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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