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計畫月底到期 EB-5命運未卜
當前位置:南加新聞(華盛頓二十四日電)美國投資移民的EB-5計畫將到本月三十日期滿,下一個財政年度如何延續,成為眾多矚目的事情。
儘管這項吸引投資移民的方案能帶來數十億元外國資金,而且創造不少就業機會,但這種EB-5計畫受到不少抨擊。因此,未來這項投資移民方案有可能作出重大改革。
配合這種投資移民的EB-5計畫,就是「地區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聯邦政府在全美核准超過730家所謂「地區中心」的公司,可以向尋求EB-5簽證的外國人籌募資金,用以進行各項開發工程。而外國投資者必須至少投資50萬元推動開發計畫,並創造至少10個全職的工作機會,才能拿到EB-5簽證。
這種投資移民的方式,是在美國移民政策之下的親屬類移民及職業類移民之外的途徑,使若干經濟條件許可的外國人以這種方式達到來美的目的。
EB-5投資方式,只佔美國核發永久居留簽證的百分之二左右; 但是,它對美國經濟發展帶來可觀的效益。「西雅圖時報」報導說,國會如不延長這項計畫,許多開發工程可能無法繼續進行。
EB-5投資計畫有許多優點。EB-5投資聯盟說,2013年EB-5計畫為美國至少帶來16億元外國投資和31,000個工作。但是,國會審計處8月間一項報告,則是嚴厲批評EB-5計畫,使不少國會議員準備對它進行大幅改革。
參院兩黨議員共同提出方案,主張把EB-5計畫延長五年,最低投資額則提高至80萬元,並規定「地區中心」主持人必須通過背景調查,以及負擔調查費用。它並嚴格禁止對「就業區」造假。
EB-5投資有所謂的「針對區」,它要求該區失業率必須是全國平均值的百分之150以上,外國移民在這些「針對區」只需投資50萬元就能獲得EB-5簽證,而其他地區要投資100萬元。EB-5業者全都選擇在「針對區」作業,以期更易吸引外國投資客,以小投資,便能獲取自己與家人的永久居留權。
參院提案修改「針對區」定義,是要在城市地區,單一人口普查區失業率須達聯邦平均水準失業率的百分之150,才能合格。這樣的規定可使開發商更難利用EB-5資金,在曼哈坦或西雅圖市區興建大樓。新規定還包括這種計畫製造的工作,至少有百分之50必須在指定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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